县直各机关基层党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七一”评选表彰的通知》(长组〔2017〕7号)文件精神,现将推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军人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由各机关基层党组织对照县委组织部文件中明确的范围和条件,向县直机关工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军人物,名额不限。县直机关工委汇总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确定优秀共产党员6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党员领军人物1-2名,上报县委组织部。
二、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支持、参与“双提十攻坚”行动,在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惠民发展等方面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履行抓党管党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在聚焦效益品质、聚力改革创新,不折不扣落实六大发展任务,打造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县域典范中自我加压、拉高标杆,苦干实干、奋发进取,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基层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党员领军人物。
被推荐对象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2011年以来获得过省、市、县委各级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或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二是在所属领域(行业)有较高造诣,影响带动作用明显,实绩显著贡献突出;在某一领域、行业有一定权威,享有一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原则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推选工作,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把关,充分体现各领域先进性、代表性。要认真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军人物的推荐审批表(具体见附件1、2、3);提供推荐推选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重点突出、生动具体、鲜活感人);提供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照,红色背景,无边框,文件名为“单位+推荐对象姓名”)。书面推荐材料要盖章签字,并连同电子稿于5月26日前OA上报机关工委-收发员处。
设立党委的单位请将推荐材料直接报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6023785
附件:1.长兴县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长兴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长兴县“党员领军人物”推荐审批表
4.填表说明
5.长组〔2017〕7号文件
中共长兴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附件1
长兴县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二寸 免冠 照片 |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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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文化 程度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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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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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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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身份证号 |
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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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时推荐“党员领军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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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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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 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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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500 字 以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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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基层 党组织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所在 部门 党组 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附件2
长兴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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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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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时推荐“基层党组织好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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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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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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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500 字 以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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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基层 党组织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所在 部门 党组 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长兴县“党员领军人物”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昨天双色球开奖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二寸 免冠 照片 |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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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文化 程度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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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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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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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身份证号 |
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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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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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 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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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500 字 以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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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基层 党组织 意见 |
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所在 部门 党组 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
附件4
填 表 说 明
1. 字体:14号仿宋,阿拉伯数字为Times New Roman,填报内容较多的栏目,可视情况调小字号。
2. 照片:要将电子版照片插入《推荐审批表》指定区域;每份纸制版材料都要粘贴照片,也可彩色打印。
3. 曾受表彰情况:填写获得的基层党委(党组)级以上表彰奖励。
4. 主要事迹:主要事迹栏内容从报送的1000字左右推选对象事迹材料中提炼,要求提炼准确、重点突出、鲜活感人,表内其他栏已有的基本情况、受表彰情况可不再在主要事迹栏体现。
5. 打印:《推荐审批表》双面打印,《推荐汇总表》单面打印。
附件5
《关于开展2017年“七一”评选表彰的通知》
(长组〔2017〕7号)
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县级机关部门党(工)委、上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党委,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党委: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努力践行“三个一”,积极投身“四新”主题实践,在“双提十攻坚”主战场苦干实干、跨越争先、勇立潮头,县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6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军人物、党员攻坚标兵、基层党组织好班子、村社两委主职好搭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县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6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5个、党员领军人物10名、党员攻坚标兵100名、基层党组织好班子10个、村社两委主职好搭档10对。
二、范围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1)推荐范围:主要从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员中推荐。
(2)推荐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支持、参与“双提十攻坚”行动,在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惠民发展等方面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先进基层党组织。
(1)推荐范围:主要从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中推荐。
(2)推荐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履行抓党管党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在聚焦效益品质、聚力改革创新,不折不扣落实六大发展任务,打造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县域典范中自我加压、拉高标杆,苦干实干、奋发进取,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基层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党员领军人物。
(1)推荐范围:主要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党员人才中推荐。
(2)推荐条件:被推荐对象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2011年以来获得过省、市、县委各级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或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二是在所属领域(行业)有较高造诣,影响带动作用明显,实绩显著贡献突出;在某一领域、行业有一定权威,享有一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原则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党员攻坚标兵。
(1)推荐范围:主要从“十攻坚”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中推荐。
(2)推荐条件:被推荐对象在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能够真抓实干、破解难题,为推动项目早建快建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在化解长期历史遗留的信访、征地拆迁、基层矛盾等方面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特别是在攻坚行动中敢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出色完成各项攻坚任务,受到各方公认、肯定。
5.基层党组织好班子。
(1)推荐范围:主要从乡镇、部门、村社、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推荐。
(2)推荐条件:被推荐对象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2011年以来获得过省、市、县委各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或者2016年度综合考核为一等奖。二是班子团结和谐、坚强有力、能征善战,表率作用突出,在服务保障“双提十攻坚”行动中主动作为、业绩显著、群众公认。
6.村社两委主职好搭档。
(1)推荐范围:主要从村社换届后继续连任、已经搭档一届的两委主职干部中推荐;表现特别突出的,2015年3月届中调整开始搭档,或者今年村社换届时正常离任的上届“老搭档”,也可择优推荐。
(2)推荐条件:被推荐对象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搭档以来,所在村社至少有两个年度在乡镇综合考核中为一等奖(其中,2016年度综合考核为一等奖),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二是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不打折扣、措施有力、效果显著,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劣V类水剿灭任务。
三、评选程序
1.择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相应分配的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1),由每个乡镇(街道、园区,下同)、县级机关部门党(工)委,提出初步人选。党员领军人物,由每个乡镇、部门党(工)委,各自推荐初步人选1—2名。党员攻坚标兵,由县考评办征求“十攻坚”各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建议,分别按照1:1.5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基层党组织好班子,由县考评办择优推荐乡镇、部门班子5个左右;由每个乡镇、部门党(工)委各自推荐1—2个下属单位(站所)、村社班子。村社两委主职好搭档,由每个乡镇党委各自推荐1—2对。
2011年至2016年7月期间,获得过省、市、县委各级“两优一先”表彰的,本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不再推荐。
各类推荐对象之间一般情况下不能交叉重复。2011年至2016年7月期间,除乡镇、部门党(工)委之外,未获得过省、市、县委各级“两优一先”表彰的,如果要推荐党员领军人物、基层党组织好班子,本次须同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
乡镇党政正职、县级机关部门主要领导等正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本次评选不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军人物、党员攻坚标兵、基层党组织好班子和村社两委主职好搭档的推选审批表、汇总表(具体见附件2、3);提供推荐推选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重点突出、生动具体、鲜活感人);提供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照,红色背景,无边框,文件名为“单位+推荐对象姓名”)。书面推荐材料要盖章签字,并连同电子稿于6月2日前报县委组织部两新科(联系人:朱文仓,电话:6256568,15088355201,网内665201)。
2.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申报评选的初步名单进行梳理汇总,对照推荐范围条件,对推荐对象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把关,直接筛除明显不符合范围条件的推荐对象。
3.征求意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推荐对象,广泛征求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经信、公安、财政、法院、检察院、住建、环保、人社、卫计、安监、综合执法、国土、市场监管、国税、工会、工商联等方面意见,确定初步对象名单。
4.重点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考评办、县直机关工委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党员领军人物、党员攻坚标兵人选和基层党组织好班子、村社两委主职好搭档对象进行考察。
5.遴选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考虑代表性、先进性、时代性等因素,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提出建议对象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以县委名义,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军人物、党员攻坚标兵、基层党组织好班子、村社两委主职好搭档作出表彰决定,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提高公信度。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军人物、党员攻坚标兵、基层党组织好班子、村社两委主职好搭档推荐出来。要树立鲜明导向,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的过程,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过程,营造全社会看齐创优、干事争先、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